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二级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学校2024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24年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按4月5日(星期五)上班上课。
二、有关事项
(一)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二级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要在节前开展安全检查,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做好交通、消防、防诈、防传染病等安全教育,确保师生平安、校园安全稳定。
(二)各部门要切实做好节假日期间值班值守工作,保持联络畅通,按规定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并妥善处置。
(三)保卫处24小时电话:0577-86985110(瓯江口校区);0577-88159110(府东路校区)。校部24小时值班电话:86965735 /19941235253(瓯江口校区);86965736 /19906675182(府东路校区)。
(四)放假期间,学校通勤车执行节假日班次。府东路校区8:00发车,瓯江口校区16:20返回。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党校办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