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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秋季转正、定级工作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12日 14:00  浏览:

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就有关人员转正、定级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正、定级对象

2021年新进校或进校满一年未转正、定级的教职工(不含二级产业单位人员)可申报参与转正、定级工作。申报人员须通过高校教师岗前理论培训,考核合格表明能胜任本职工作者才可转正。

二、职称资格初定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自2013年起不再初定初级职称。研究生初期结束,通过高校教师岗前理论培训并考试合格,可执行工资转正,享受初级(专技十二级)待遇。

2、博士研究生,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3个月且通过高校教师岗前理论培训并考试合格,可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管理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级别认定

根据《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普通管理岗位职级聘任办法(试行)(浙工贸院[2015]42号)》文件规定:

1、硕士研究生初期期满,通过高校教师岗前理论培训并考试合格,可聘任在管理九级;

2、博士研究生毕业1年及以上,通过高校教师岗前理论培训并考试合格,可聘任在管理七级A。

四、工作安排

1、报名。采用人事系统进行系统申报(申报地址:http://ehr.zjitc.net/user/sz/szchoose.aspx),请符合条件的人员于12月13日-12月16日期间进行网上填报,并完善人事系统“学习经历”中的学历、学位信息、上传相关证书,在人事系统“培训经历”上传《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参加12月考试人员可先上传成绩单,后补证书。

2、考核。见习期(初期)考核是转正、定级的重要依据。人事处将协调学院督导组进行考核。考核为基本合格的,转正时间延长半年或一年。

3、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根据省人保厅、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定级工作结合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严格实行按岗申报、按岗评聘、以岗位数评聘分离制度。经考核合格的,由人事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转正时间以报到证时间为准。请有关人员按上述时间安排办理有关手续。

联系人:褚老师、杨老师,联系电话:88330395

人事处

2022年12月12日

责任编辑:褚鲁吟 最后编辑:2022年12月12日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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