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通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2年度温州市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选树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13日 15:56  浏览:

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温州市人民教育基金会 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温州市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师德楷模选树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在全社会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树立教书育人的良好形象,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吸引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现就做好我校2022年温州市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选树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树范围

选树范围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工作的工作人员。近五年内已获过温州市尊师重教突出贡献个人、优秀班主任(师德楷模)、优秀教师(含乡村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含民办学校优秀校长)、“瓯越情”教育基金各类奖励对象等市级综合荣誉的,原则上不再列入选树范围。

二、推荐条件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忠实履职尽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政治坚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师德高尚,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教师形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优秀教师

1.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创新,业务精通,教育教学成果显著;

2.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美好成长,教书育人,敬业爱生,有先进事迹;从事教科研工作的,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成效;曾获得县级以上综合荣誉或教学荣誉(获奖日期截至本年6月30日,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在温高校教师获校级以上荣誉,下同);

3.在本市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5年。

(二)优秀班主任

1.教育思想端正,具有正确的学生观、人才观和教育观,尊重学生,关心学生身心健康,注重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积极探索班主任工作规律,赢得学生拥护和家长认可;所带班级无违法违纪行为、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2.认真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自觉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自觉深化教育学、心理学学习与行动研究,德育科研有成效,所带班级班风正、学风优或进步显著,在年级或学校有示范性或影响力;曾获下列荣誉之一:县级以上优秀班主任、骨干班主任,班主任基本功大赛或班会优质课县级二等奖及以上,所带班级获县级以上优秀班集体称号;

3.现任班主任,且在现任职学校担任班主任满5年。

三、推荐指标

各二级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推荐1名优秀教师,1名优秀班主任。

四、推荐要求

(一)坚持师德优先的推优原则。把践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作为推荐的首要条件。对积极参与教师交流、省内外支教和“双减”课后托管服务等方面工作的教师优先予以推荐。凡3年内有《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第四条所列负面行为的教职员工,以及有违规办学行为且应为此承担相应责任的学校领导,不得纳入推荐范围。对推荐的党员教师,所在支部要严把思想政治关,在申报表中填写写实性鉴定意见。对非党员教师,二级学校在推荐意见中须包括思想政治表现情况。每位推荐对象均需签订《师德承诺书》。

(二)贯彻推荐程序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各二级学校、部门要通过民主推荐,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推荐人选名单分别在全校和全市范围内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到举报的,须及时核实,有问题的不得推荐。经查实在推荐报送中有把关不严或弄虚作假情况的,将予以通报,追究相关单位的工作责任,并核减下一年推荐名额。

(三)重视先进事迹的宣传教育。结合推荐,积极发掘选树人员先进事迹,通过重要纪念日活动、重要会议或重要场合组织师德师风宣讲,通过主流媒体、官网官微、专题视频、校园宣传栏、教育年鉴专栏等多渠道多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唱响教育好声音,传播教育正能量。

五、工作流程

(一)二级学院推荐。严格把关、好中选优、集体决策、程序到位。

(二)组织审定。经单位推荐后由市教育局、市人民教育基金会组织对各地各单位推荐人选按照各项荣誉的指标进行等额审核。入选名单由市教育局党委审定并公示。

(三)成果运用。选树成果在教师节期间正式公布,并作为今后推荐更高荣誉的基础条件。

六、材料报送

申报材料(申报表和各种佐证资料)以“荣誉名称+姓名+学校全称”为文件名,制成一个PDF电子文件于6月22日(周三)前“优秀教师”申报材料报人事处(联系人:杨晶,电话:88330395),“优秀班主任”申报材料报学工部(联系人:蒋灵娟,电话:88338659)。

附件: 附件1 2022年温州市三优一模个人申报表.xlsx 附件2 2022年温州市“三优一模”推荐汇总表.xlsx

人事处学工部

2022年6月13日

责任编辑:褚鲁吟 最后编辑:2022年06月13日 15:56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版权所有 府东路校区:温州市鹿城区府东路717号 瓯江口校区:温州市瓯江口产业集聚区雁云路301号

联系电话:0577-88332966 电子信箱:zjets@zjitc.edu.cn 书记信箱:sjxx@zjitc.edu.cn 院长信箱:yzxx@zjitc.edu.cn

学院纪委监督电话/邮箱:0577-88105228 / gmjw@zjitc.edu.cn 浙ICP备12044836号

Conne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