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学校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名称发生变更,根据国家税务登记管理规定,我校纳税人名称变更为: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工贸技师学院),同时发票开具信息也作以下变更:
名 称: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工贸技师学院)
纳税人识别号:12330000470054724Y
地址、电话:温州市府东路717号 0577-88336810
开户行及账号:温州市工行鹿城支行 1203207009049003445
特别要求:
1、根据税务规定:学校即日起将使用新纳税人名称对外开具发票。
2、公告前已用原纳税人名称即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第一高级技工学校)开具的发票仍可报销,报销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逾期不予处理。科研经费报销以发票开具日期为准结算。
3、公告后请务必使用新的纳税人名称开具发票(开票名称: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或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工贸技师学院)均可),否则财务处有权拒绝办理报销业务。
4、请各位老师相互转告并及时将变更信息告知相关人员、合作单位。给你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财务处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