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地方合作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2年地方合作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浙江经济社会发展新格局,以深入实施高等教育强省战略和浙江教育“十四五”规划为统领,以促进高等教育改革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为目标,按照《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总体部署,根据《教育部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共同推进浙江教育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备忘》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高等教育强省战略的意见》等文件精神,通过实施地方合作项目,选派我省高校骨干教师、科研人员出国研修,借鉴国外先进教育理念,学习国际前沿理论,提高我省高校骨干教师、科研人员的教学能力和整体学术水平,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贡献力量。
二、选派计划
2022年地方合作项目计划选派129人,分为2个子项目——“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100人,以下简称中青年骨干教师项目)、“浙江省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29人,以下简称地方创新子项目)。
三、选派方案
(一)中青年骨干教师项目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3—6个月;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6个月或12个月。
2.重点选派学科专业。紧密围绕浙江省“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坚持以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为总指引,按照大力推进科技创 新和深化数字化改革的要求,聚焦三大科创高地建设,以及人工智能、集成电路、新能源、大数据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需要,确定相关重点选派学科专业。其中高职高专院校优先考虑装备制造大类、电子信息大类、医药卫生大类、生物与化工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土木建筑大类、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轻工纺织大类、农林牧渔大类、财经商贸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以及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软件技术、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临床医学、护理、种子生产与经营、工程测量技术、油气储运技术、绿色低碳技术、化工安全技术、工业节能技术、智能城市管理技术、石油化工技术、智能交通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等专业。
3.重点选派对象
根据浙江省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重点考虑以下人选:(1)中青年学科/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2)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对象;(3)创新团队优秀人才梯队培养对象;(4)从事高校国际化专业及课程建设的教师,以及承担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学任务的教师。
(二)地方创新子项目
1.选派范围。由浙江省已获批的2个子项目(服务浙江省“一流学科”建设工程项目、服务浙江省“高水平创新团队建设”项目)实施高校选派。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 6个月;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12个月;
博士后:留学期限 12个月。
3.选派学科。
(1)服务浙江省“一流学科”建设工程项目:控制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化学、食品科学与工程、临床医学。
(2)服务浙江省“高水平创新团队建设”项目:材料科学与工程、眼科学等相关学科。
四、申请条件
请各校根据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需要推荐申报人选。申请人的基本条件、外语要求及留学类别须符合年度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的规定(请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查询)。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条件者,如系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也可申请本项目,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专门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如WSK/TOEFL/IELTS考试成绩单复印件等。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达到合格标准的申请教师。
申请人须提前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方可申报,如无正式邀请函不予申报该项目,邀请函具体要求请见附件1。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2年部分公派项目申报时间有较大变动,存在申报时间接近的现象。为确保教师权益,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申报“2022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即“面上项目”)的申请人可以在该项目录取结果未公布时同时申请地方合作项目。如被“面上项目”录取,申请人应第一时间告知推荐学校和省教育厅,已录取的申请人不再参与地方合作项目评审。
由于人员录取后需办理相关手续及签证事宜,建议邀请函上派出时间在2022年11月以后。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规定,2022年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申请人在联系邀请函时,须在邀请函中明确派出时间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
五、相关工作要求
请有意向者于2022年5月1日-5月15日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请注意“申报项目名称”务必选择“地方合作项目”,如选错项目将无法调整),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地方合作项目)》(见附件1)准备申请材料,按顺序整理成册,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请各申请人认真阅读网上申报指南(见附件2), 确保网报成功。并于2022年5月10日前根据附件1要求将个人纸质材料及电子版、附件3(2022年地方合作项目申报人员汇总表)电子版报送至人事处。
联系人:杨晶、褚鲁吟;联系电话:88330395,电子邮箱:236488182@qq.com
附件: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准备2022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
2. 网上申报指南
3. 3.2022年地方合作项目申报人员汇总表
4. 常见问题解答
5. 浙政钉2.0工作群二维码
人事处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