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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1年度“五四”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作者:学生处(团委)  来源:学生处(团委)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07日 14:14  浏览:

2021年,学校各级团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大力开展“领航、先锋、育才、强基”四大工程,不断深化共青团改革成效,得到了集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肯定。

为树立典型、总结经验,根据杭钢团委《关于评选2021年度杭钢团委“五四”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开展学校推报活动。

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对待、严格按照规定做好把关,积极进行推荐(每个项目最多推送1个),具体评选要求详见通知文件(附件1),做到优中选优,确保真正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激励作用。

请各分院于4月14日之前将推荐表发送至邮箱781933425@qq.com,逾期不予受理。

学生处(团委)

2022年4月7日

责任编辑:廖文献 最后编辑:2022年04月07日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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