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二级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学校档案管理相关规定,为保障档案资源的齐全和完备,现就做好2020年度档案归档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归档范围
(一)凡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办理完毕的、反映本单位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对本单位工作、学院工作和历史研究具有重要凭证、参考价值和利用价值的不同载体和不同形式的材料。归档范围详见《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档案归档范围》(附件1)。
(二)以学校名义获得的各种证书、奖牌、奖杯、锦旗等以及在校际交流中具有保存价值的实物档案。
(三)在本单位归档范围之外,其他有归档价值的材料。
二、归档要求
(一)归档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材料应完整、齐全、真实,文字清楚、用纸规范、对象明确,有承办单位或负责人署名,有形成材料的日期。
(二)归档的纸质文件及相应的电子文件,应一并向档案室移交。
(三)立卷(组件)归档的材料应提供原件,复印件一般不得归档。特殊情况需用复印件存档的,必须注明复制时间,并加盖公章。
(四)形成档案移交清单(附件2)和归档文件目录(附件3,可按各部门实际情况调整)。
三、归档时间
请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二级单位于4月23日前将档案移交清单、归档文件目录与相应的电子文件发送至邮箱dyb@zjitc.edu.cn,以便于学校统筹安排后续实体文件归档工作。
联系人:陈林玲,联系电话: 663331
附件:1. 档案归档范围
2.档案移交清单
3. 归档文件目录
党院办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