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聚天下英才,建设更美温州,根据《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实施办法》(温委办发〔2019〕70号)规定,温州市市本级第二批人才住房配售申请工作已经开始。现就第二批人才住房配售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21 年 3 月 25 日至 4 月 25 日。
二、申请条件
配售人才住房的申请人必须符合附件中的申请条件,且已与用人单位签订了3年以上全职工作合同,已以用人单位的名义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或个税)36个月以上(其中 ABCDE 类人才由单位提交《关于 XX 破格申请配售型人才住房的报告》可放宽至1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温州市范围内无住房且在2019年12月24日之后无住房交易记录,或者本人及配偶在温名下住房建筑面积低于60平方米(含),均未享受过温州政府住房优惠政策。
三、申请材料
(1)未婚,提供本人身份证(护照);已婚,提供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护照);
(2)学历学位证书;
(3)签订3年以上全职工作合同和相应证明材料;
(4)ABCDE 类人才称号入选文件或荣誉证书,所需提交文件以《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为准;
比如XX老师符合E类第七项人才,国内“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这一项,那么需要提交硕士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所学专业为一流学科的证明(盖学校章)。
四、申请方式
申请材料以pdf或jpg格式发送到邮箱357913143@qq.com。
详情请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