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二级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精神,结合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和学院工作实际,现将学院2021年元旦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及有关安排
(一)2021年1月1日(星期五)—2021年1月3日(星期日)放假,共3天。
(二)2020年12月31日(星期四)第9、10节所有课暂停。
(三)2021年1月4日(星期一)上午举行升国旗仪式。各职能部门、光电制造学院和人工智能学院师生参加瓯江口校区升国旗仪式,8:30准时开始,其他部门师生参加府东路校区升国旗仪式,7:45准时开始。
二、有关要求
(一)各部门要继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全院师生要妥善安排假期生活,注意个人防护和卫生防疫。根据省市有关要求,原则上学生非必需不离开所在城市、教师不离开浙江省域,学生离开所在城市和教师出省需请假或报告。
(二)各部门要在放假前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做好放假期间师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和谐。
(三)严格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并处于可联系状态。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86985110(瓯江口校区);88159110(府东路校区)。
(四)其他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党院办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