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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创青春”浙江省第十二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大赛校赛的预通知

作者:张慧  来源:学生处(团委)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11日 08:10  浏览:

各位同学、各分院(系):

为进一步提高大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和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经过学院研究决定,举办“创青春”浙江省第十二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大赛校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安排

本届大赛下设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三类竞赛:1.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2.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3年的高校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3.公益创业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二、参赛资格与项目申报

(一)参赛资格

2020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本专科生可参加全部赛事;毕业3年以内(时间截至2020年7月1日)的本专科生可代表原所在高校参加创业实践挑战赛(需提供毕业证证明,仅可代表最终学历颁发高校参赛)。

(二)参赛项目的申报条件

1.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竞赛项目所属类别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项目所属领域分为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材料,机械能源,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7个类别。

2.创业实践挑战赛: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具备参赛资格、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时间截至2020年4月30日)的项目,可申报该赛事。

3.公益创业赛:拥有较强的公益特征(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创业特征(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实践特征(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的项目,且参赛学生具备参赛资格的,可申报该赛事。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4.申报要求:学生人数最多为10人,指导教师最多为3人。作品申报书(具体见附件)于3月下旬之前发送电子稿至邮箱1065599046@qq.com。具体截止时间另行通知。联系人:张慧老师,联系电话88315594。

请各位同学、各分院(系)充分重视本次大赛,组织做好院系层面的赛事准备选拔工作,及时报送优秀作品参加学院比赛,真正做到以赛促学、以赛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理念和意识的普及。

学生处(团委)

2020年1月11日

  • 附件【附件.doc】已下载

责任编辑:廖文献 最后编辑:2020年01月11日 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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