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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寒假、春节”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作者:林闽  来源:保卫处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07日 14:45  浏览:

各分院系、部门、二级单位:

2020年寒假将至,为切实做好寒假、春节期间校园安全工作,保证全体师生员工度过一个愉快的假期,现就做好春节、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加强隐患排查整改

放假前,各单位要对各自所管辖办公室、教室、实验实训室、学生公寓、食堂等场所进行一次 “防火、防盗、防事故”为内容的全面自查,特别是要根据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深入查找各类安全隐患和安全工作薄弱环节,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寒假、春节期间学院的安全稳定。

二、加强办公室、实训实验室、设备、器材的安全管理

寒假期间,贵重器材及物品要进行集中保管存放,并加贴封条(封条请到保卫处领取)。有实训用油、酒精等化学品的,要严格落实保管防范措施,做到专人管理、责任到人。办公场所不得留存个人贵重物品。结课后,锁好实验实训室、教室、办公室门窗,切断总电源。

三、加强安全教育,提高防范意识

各单位要落实假前安全知识教育,对职工、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要重点加强防火、防盗、防诈骗、防拥挤踩踏及旅途人身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卫生安全等方面的教育。针对留校学生,要特别加强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酗酒、严禁留宿外人的安全教育,切实提高自我安全防范意识,防范安全事故。返乡探亲和外出旅游的师生,要乘坐正规交通工具,防止意外发生;旅途中要注意自身安全防范,防止发生安全问题;注意饮食安全和个人卫生。

四、加强住校学生管理,保障住校学生安全

各分院系、学工部门要严把学生留校审批关,对因特殊情况需留校的学生,要集中安排住宿,并登记造册,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家、校、实践单位沟通、联系与信息报送制度,建立请销假、活动审批制度,密切关注学生动向,并做好留校学生的后勤保障工作。

五、严格执行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

各分院系、部门、二级单位在放假期间,要安排专人值班(尤其是实验、实训室等重点部位),落实工作责任。保持值班电话和移动通讯工具畅通,值班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报保卫处备案。遇紧急突发事件要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并及时向学院报告。

保卫处联系电话:

一号门警卫室:0577-88338015

校园110应急求助报警电话:0577-88159110

学生处及学生公寓联系电话:

学生处:0577-88338659

F2幢学生公寓:0577-55589707

保卫处

2020年1月7日

责任编辑:郑明华 最后编辑:2020年01月07日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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