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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张瑜等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公示

作者:余正锋  来源:总务处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4日 10:42  浏览:

经机关第三党支部研究,拟确定张瑜、胡必芳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现公示如下。在公示期限内,欢迎广大党内、外群众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反映等方式予以监督,以个人名义信函反映问题,提倡署真实姓名。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24日——12月30日

联系电话:88337928

电子邮件:zwc @mail.zjitc.net

序号

姓名

性别

部门

申请入党时间

1

张 瑜

总务处

20190610

2

胡必芳

总务处

20190612

机关第三党支部

2019年12月24日

责任编辑:冯士活 最后编辑:2019年12月24日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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