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系)、部门、二级单位:
为切实做好学院2019年度考核工作,有效发挥考核的评价、
导向和激励作用,高质量推进“双高”建设,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请各部门根据《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度部门绩效考评办法》相关规定认真开展2019年度部门考核工作。
附件:《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度部门绩效考评办法》
中共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9年12月23日
附件: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度部门绩效考评办法
各分院(系)、部门,产业园区:
为充分发挥考绩工作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有效激励各部门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提升学院整体办学质量和水平,高质量推进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和专业群建设,根据浙江省委、省教育厅党委和杭钢集团党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国教育大会、全国、全省高校思政工作会议和学院第三次党代会精神,遵循“突出业绩、强化激励、协同创新、规范流程”的原则,坚持以考评促建设、以考评促管理、以考评促改革的指导思想,注重过程和效果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实效性与导向性相结合,按照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和专业群及省优质高职院的建设目标,层层压实责任,引导学院各二级部门真抓实干,创新发展,激发各二级部门攻坚克难的热情和活力,进一步增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各项工作健康稳妥有序进行。
二、考核对象分类
第一类:二级分院系
A类:经济与贸易分院(温州现代物流学院)、管理分院(含温州风险投资研究院)、汽车与机械工程分院(环保学院)、信息与传媒分院(温州文化创意学院)、电子工程系(含温州电子信息研究院)、设计分院(温州知识产权学院)、人文系(马克思主义学院)、材料工程系(现代制造与先进材料研发中心,含温州莱特激光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B类:成教学院、浙江工贸技师学院(含杭州瓯博科技有限公司)、创业学院、体育发展中心(温州网球学院,含温州冶金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第二类:党政管理部门
党院办(发展规划处)、组织部(统战部)、宣传部、纪检监察室、审计室、人事处、教务处、学工部(学生处、招生就业处、团委)、财务处、科研处、总务处、资产管理处、院工会、校企合作处、图书信息中心、保卫处、新校区建设项目组、高职所、区域文化研究中心
第三类:产业部门
资产管理公司(含温州冶金科教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温州冶金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冶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温州市知识产权服务园、浙江创意园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三、考核内容与结果应用
(一)考核指标体系及分值构成(附件1、2、3、4)
二级分院系(A)考核总分由毕业生职业发展与人才培养质量(省教育评估院评分数)、工作实绩(教学工作、学生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科研工作、管理绩效)、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组织统战工作、宣传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现场述职及附加分构成。
二级分院系(B)考核总分由工作实绩(教学工作、学生工作、人才工作、科研工作、管理绩效)、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组织统战工作、宣传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现场述职及附加分构成。
党政管理部门考核总分由工作实绩(工作业绩、工作作风、内部管理)、党建工作、现场述职及附加分构成。
产业部门考核总分由工作实绩(经济指标、个性指标)、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组织统战工作、宣传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现场述职及附加分构成。
(二)等级评定与结果使用
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与不合格四个等级,原则上优秀名额二级分院系(A)2个,二级分院系(B)1个,党政管理部门4个,产业部门1个。良好、合格与不合格不做比例规定。
2.学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将根据考核得分情况予以确定考核等级。
3.年度绩效考评结果为优秀的,给予部门表彰与奖励。
4.年度绩效考评综合排名在本类考核对象60%以外的,取消当年部门评优评先资格;年度绩效考评综合排名在本类考核对象75%以外的,取消当年部门负责人评先评优资格。
5.年度绩效考评结果作为部门干部个人年度绩效考评和干部任用依据之一。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部门),取消年度考绩“优秀”评选资格:意识形态、安全、遵纪守法、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突出问题。
四、考核工作组
由学院领导班子组成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四个考核小组,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院办,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各考核小组根据学院年度工作总要求科学、合理、有序地推进各项考核工作。
第一考核小组由分管院领导牵头,相关党政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对二级分院系(A)的考核情况(除现场述职外)进行赋分。考核责任部门根据考评要点,制定考评细则,对二级院系(A)进行赋分。
第二考核小组由分管院领导牵头,二级分院系、相关党政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对二级分院系(B)的考核情况(除现场述职外)进行赋分。考核责任部门根据考评要点,制定考评细则,对二级院系(B)进行赋分。
第三考核小组由分管院领导牵头,二级分院系、产业部门负责人代表组成。负责制定考评细则,对职能部门的考核情况(除现场述职外)进行赋分。
第四考核小组由分管院领导牵头,资产处、二级分院系、相关党政管理部门负责人代表组成,负责制定考评细则,对产业部门的考核情况(除现场述职外)进行赋分。
五、有关规定
(一)本考评办法由党院办负责解释。学院其他考核办法如有与本办法不符之处,以本办法为准。
(二)参评部门及有关人员应严格遵守考核工作纪律,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禁拉票等行为。
(三)如发现违反上述原则现象,学院将责令更改,并视情节严重予以相应处理。
附件:1.二级分院系(A)考绩项目(指标)
2.二级分院系(B)考绩项目(指标)
3.党政管理部门考绩项目(指标)
4.产业部门考绩项目(指标)
附件1
二级分院系(A)考绩项目(指标)
项目(指标) |
分值 |
考评要点(参考权重) |
考核部门 |
毕业生职业发展与人才培养质量 |
20 |
各院系所属的专业在省教育评估院调查中的结果。 |
牵头:学工部 |
工作实绩 |
|
40 |
教学 工作 |
13 |
日常教学:培养方案计划调整、调停课、教学执行力、教学管理、考务工作组织、中期实习组织、公开观摩课组织、教研活动、考试成绩勘误等; 教学改革与研究:课程及教材建设、教学项目建设、竞赛、教学成果奖获奖、产教融合、国际交流等。 专业建设:家长学生认可、行业认可、社会认可、国际认可、同行认可; 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和专业群建设、教育部创新行动计划项目。 |
牵头:教务处 参与:高职所、党院办等 |
学生 工作 |
13 |
思想政治引领、思政队伍建设、学风建设、学生事务、学生公寓、心理健康、招生就业、共青团工作、学生满意度、安全稳定等工作。 |
牵头:学工部 参与:保卫处、创业学院、校友会等 |
人才 队伍 |
4 |
师德师风建设、人才引进、职称提升、双师素质及队伍建设(教师下企业、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等)、教师专业素质提升(含访学访工)、人才项目。 |
牵头:组织部、 人事处 |
科研 工作 |
6 |
年度科研工作完成情况,优秀科研成果完成情况,科研工作参与人数比例,科研二级管理落实情况。 |
牵头:科研处 |
管理 绩效 |
4 |
工作作风、“最多跑一次”改革、经费使用、资产使用与运营、信息工作、保密工作,档案管理等。 |
牵头:纪检监察室 参与:党院办、审计室、财务处、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公司)、图书信息中心、工会等 |
党建工作 |
20 |
政治 建设 |
4 |
贯彻上级工作部署,强化政治把关,落实党组织会议、党政联席会议等决策制度,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执行相关重要事项党政负责人双签等 |
牵头:组织部 参与:党院办 |
宣传 思想 工作 |
4 |
理想信念教育,理论中心组学习,党组织负责人、党员行政负责人讲党课,师生政治理论学习,大学生学“习”会(小组)、意识形态责任落实、宣传阵地管理和宣传工作开展情况、文明创建等 |
牵头:宣传部 参与:保卫处、学工部、图书信息中心 |
组织 统战 工作 |
6 |
规范党组织设置和换届工作,加强党员发展,落实党员教育和管理,保障党费收缴使用,提升党务服务效能,推进党建品牌创建和党建研究,配齐配强党务工作队伍,支持统战委员、群团组织、工会开展工作等。 |
牵头:组织部 (统战部) 参与:院工会、院团委 |
作风 建设 |
3 |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领导干部“四个一”联系制度和党外人士联系制度,开展谈心谈话,加强师德师风学风建设等。 |
牵头:党院办 参与:组织部、纪检监察室 |
|
|
纪律 建设 |
3 |
完善监督体系,建立内部控制机制,开展风险排查和防范,推动“廉洁文化”教育,实施党务公开,支持纪检委员工作等。 |
牵头:纪检监察室 参与:组织部 |
现场述职 |
|
20 |
方案另定 |
|
附加分 |
10 |
围绕学院第三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在党建、思政等方面取得突出荣誉;在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和专业群建设、教育部创新行动计划项目、省优质校建设和现代学徒制、科技创新等方面工作取得突出成效。 |
备注:各牵头部门协同参与部门制定考核实施细则。
附件2
二级分院系(B)考绩项目(指标)
项目(指标) |
分值 |
考评要点(参考权重) |
考核部门 |
工作 实绩 |
60 |
教学工作 |
23 |
日常教学:培养方案计划调整、调停课、教学执行力、教学管理、考务工作组织、中期实习组织、公开观摩课组织、教研活动、考试成绩勘误等; 教学改革与研究:课程及教材建设、教学项目建设、竞赛、教学成果奖获奖、产教融合、国际交流等; 专业建设:家长学生认可、行业认可、社会认可、国际认可、同行认可; 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和专业群建设、教育部创新行动计划项目。 |
牵头:教务处 参与:高职所、党院办、财务处、资产处等 |
学生工作 |
23 |
思想政治引领、思政队伍建设、学风建设、学生事务、学生公寓、心理健康、招生就业、共青团工作、学生满意度、安全稳定等工作。 |
牵头:学工部 参与:保卫处、创业学院、校友会等 |
人才工作 |
4 |
师德师风建设、人才引进、职称提升、双师素质及队伍建设(教师下企业、兼职教师队伍建设等)、教师专业素质提升(含访学访工)、人才项目。 |
牵头:组织部、人事处 |
科研工作 |
6 |
年度科研工作完成情况,优秀科研成果完成情况,科研工作参与人数比例,科研二级管理落实情况。 |
牵头:科研处 |
管理绩效 |
4 |
工作作风、“最多跑一次”改革、经费使用、资产使用与运营、信息工作、保密工作,档案管理等。 |
牵头:纪检监察室 参与:党院办、审计室、财务处、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公司)、图书信息中心、院工会等 |
党建工作 |
20 |
政治 建设 |
4 |
贯彻上级工作部署,强化政治把关,落实党组织会议、党政联席会议等决策制度,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执行相关重要事项党政负责人双签等 |
牵头:组织部 参与:党院办 |
宣传 思想 工作 |
4 |
理想信念教育,理论中心组学习,党组织负责人、党员行政负责人讲党课,师生政治理论学习,大学生学“习”会(小组)、意识形态责任落实、宣传阵地管理和宣传工作开展情况、文明创建等 |
牵头:宣传部 参与:保卫处、学工部、图书信息中心 |
组织 统战 工作 |
6 |
规范党组织设置和换届工作,加强党员发展,落实党员教育和管理,保障党费收缴使用,提升党务服务效能,推进党建品牌创建和党建研究,配齐配强党务工作队伍,支持统战委员、群团组织、工会开展工作等。 |
牵头:组织部 (统战部) 参与:院工会、院团委 |
作风 建设 |
3 |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领导干部“四个一”联系制度和党外人士联系制度,开展谈心谈话,加强师德师风学风建设等。 |
牵头:党院办 参与:组织部、纪检监察室 |
纪律 建设 |
3 |
完善监督体系,建立内部控制机制,开展风险排查和防范,推动“廉洁文化”教育,实施党务公开,支持纪检委员工作等。 |
牵头:纪检监察室 参与:组织部 |
现场述职 |
20 |
方案另定 |
附加分 |
10 |
围绕学院第三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在党建、思政等方面取得突出荣誉;在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和专业群建设、教育部创新行动计划项目、省优质校建设和现代学徒制、科技创新等方面工作取得突出成效。 |
备注:各牵头部门协同参与部门制定考核实施细则。
附件3
党政管理部门考绩项目(指标)
项目(指标) |
分值 |
考评要点 |
考核部门 |
工作实绩 |
60 |
工作业绩 |
35 |
落实学院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和学院年度工作目标,制定科学明确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以及目标实现和计划完成情况。 |
考核工作组(具体材料和数据由相关部门提供) |
工作作风 |
20 |
最多跑一次改革、办事程序、信息上报、信息公开、服务态度、师生满意度。 |
内部管理 |
5 |
年度经费执行、资产使用、信息工作、保密工作,档案管理等。 |
党建工作 |
20 |
政治 建设 |
4 |
贯彻上级工作部署,强化政治把关,执行党组织会议决策制度,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党支部负责人参与统计部门重要事项决策,人员管理的思想政治鉴定等 |
牵头:组织部 参与:党院办 |
宣传 思想 工作 |
4 |
理想信念教育,教职工学习教育,支部负责人讲党课,意识形态责任落实、宣传阵地管理和宣传工作开展情况、文明创建等 |
牵头:宣传部 参与:保卫处、学工部、图书信息中心 |
组织 统战 工作 |
6 |
规范党组织设置和换届工作,加强党员发展,落实党员教育和管理,保障党费收缴使用,提升党务服务效能,推进党建品牌创建和党建研究,配齐配强党务工作队伍,支持群团组织、工会开展工作等。 |
牵头:组织部(统战部) 参与:院工会、院团委 |
作风 建设 |
3 |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领导干部“四个一”联系制度和党外人士联系制度,开展谈心谈话,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等。 |
牵头:党院办 参与:组织部、纪检监察室 |
纪律 建设 |
3 |
完善监督体系,建立内部控制机制,开展风险排查和防范,推动“廉洁文化”教育,实施党务公开,支持纪检委员工作等。 |
牵头:纪检监察室 参与:组织部 |
现场述职 |
20 |
方案另定 |
|
附加分 |
10 |
围绕学院第三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在克难攻坚项目、紧急任务完成情况,负责的工作受到上级表彰或在全省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或名次有明显提升。 |
|
备注:各牵头部门协同参与部门制定考核实施细则。
附件4
产业部门考绩项目(指标)
项目(指标) |
分值 |
指标 |
考评要点 |
考核部门 |
工作实绩 |
60 |
经济指标 |
35 |
收入与支出 |
牵头:资产管理处 |
利润 |
个性指标 |
25 |
安全、稳定、服务教学、攻坚克难、保值增值、社会服务。 |
牵头:资产管理处 参与:财务处、校企合作处、保卫处 |
党建工作 |
20 |
政治 建设 |
4 |
贯彻上级工作部署,强化政治把关,执行党组织会议决策制度,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党支部负责人参与统计部门重要事项决策,人员管理的思想政治鉴定等 |
牵头:组织部 参与:党院办 |
宣传 思想 工作 |
4 |
理想信念教育,教职工学习教育,支部负责人讲党课,意识形态责任落实、宣传阵地管理和宣传工作开展情况、文明创建等 |
牵头:宣传部 参与:保卫处、学工部、图书信息中心 |
组织 统战 工作 |
6 |
规范党组织设置和换届工作,加强党员发展,落实党员教育和管理,保障党费收缴使用,提升党务服务效能,推进党建品牌创建和党建研究,配齐配强党务工作队伍,支持群团组织、工会开展工作等。 |
牵头:组织部 (统战部) 参与:院工会、院团委 |
作风 建设 |
3 |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领导干部“四个一”联系制度和党外人士联系制度,开展谈心谈话,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等。 |
牵头:党院办 参与:组织部、纪检监察室 |
纪律 建设 |
3 |
完善监督体系,建立内部控制机制,开展风险排查和防范,推动“廉洁文化”教育,实施党务公开,支持纪检委员工作等。 |
牵头:纪检监察室 参与:组织部 |
现场述职(20) |
方案另定 |
附加分(10) |
围绕学院第三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在特色工作、亮点工作中表现突出,获得市级以上重要表彰等。 |
备注:各牵头部门协同参与部门制定考核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