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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温州市重大人才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褚鲁吟  来源:科研处、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05日 16:32  浏览:

各分院(系)、部门:

为提高学院师资队伍水平,创建具有创新创造的优秀人才队伍,根据中共温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温州市重大人才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温委人办〔2019〕6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院2019年重大人才工程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和条件

(一)海外精英引进计划。主要面向海外人才和港澳台人才,设创新长期项目、短期项目、创业项目、海外工程师和海外智力项目等五个项目。给予创新长期项目、创业项目、短期项目入选者30万元、30万元、15万元个人奖励,给予海外工程师、海外智力项目引进单位10万元、5万元引才奖励。给予创新长期项目、创业项目入选者60万元购房补贴。给予创业项目200万元创业发展资助。

申报人要求于1964年1月1日后出生(非华裔专家放宽至1954年1月1日后出生),用人单位要求于2018年9月1日前注册成立(科研院所除外)。其中创新长期项目要求未全职回国来温工作,或于2016年1月1日后回国、2018年1月1日后来温工作;创业项目申报人在国内工作时间累积不超过6年,创办企业注册时间要求在2014年9月1日-2018年9月1日期间;海外工程师项目申报人要求于2016年1月1日后回国来温工作。其他具体申报类型和条件详见《温州市海外精英引进计划实施办法》(温委人〔2019〕7号)。

另外曾入围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答辩评审环节,目前已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并已全职到温州从事创新工作3个月以上的人才可申请免评审认定为市“海外精英引进计- 3 -划”相应项目人选。近三年“智汇温州”全球精英创新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经实地考察确认符合创业项目条件并且项目已实际运营6个月以上的,可申请免评审认定为市“海外精英引进计划”创业项目。

(二)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主要面向国内人才。给予杰出人才每人50万元的特殊支持,给予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每人40万元特殊支持,给予人文社科领军人才、教学名师、温州名医每人25万元的特殊支持,给予高技能领军人才、传统工艺领军人才、人文社科青年拔尖人才每人15万元的特殊支持。给予新时代青年企业家15万元的培训补助。

申报人要求于2018年9月1日前来温工作,具有中国国籍。其中领军人才以50岁以下中青年人才为主,青年拔尖人才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体申报类型和条件详见《温州市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实施细则(试行)》(温委人〔2018〕1号)。

(三)高水平创新团队。主要面向以温州市域范围内的高校院所、企业等为依托主体,围绕同一技术领域和研发方向进行持续创新创造,能够开展综合性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或开发战略性产品的创新人才群体。经评审分“顶尖(Ⅰ类)”“杰出(Ⅱ类)”“领军(Ⅲ类)”“优秀(Ⅳ类)”给予资助,其中科技型团队分别给予3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100万元团队建设资助,其他类别资助额度减半。

团队带头人要求于1954年1月1日后出生,每年应在单位工作6个月以上,2018年9月1日前已全职在申报单位工作;核心成员人数范围为5人-20人,其中45周岁以下成员不少于1/2,全职工作不少于1/2,排序第1至第5名人员要求于2019年3月1日前全职在申报单位工作。其中高校院所科技创新类核心成员一般要求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企业技术创新类核心成员要求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或年薪10万元以上;人文社科类核心成员对学历职称不作要求。具体申报类型和条件详见《温州市高水平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温委人〔2019〕8号)。

(四)新动能工程师。鼓励企业从市外引进从事过工程、技术、研发、设计等工作的工程师、程序员和工业设计师等,经认定后,按正高级工程师每人20万元、副高级工程师每人10万元的标准给予企业奖励。

申报人要求具备以下条件:(1)2018年1月1日-2019年3月1日期间首次受聘于温州市域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工程师、程序员、工业设计师等岗位,聘用合同时间不少于3年,每年在企业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2)具备“三大产业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产业高端化和高成长型生产性服务业)方面的专业职称、职业资格或直接相关的岗位经历。(3)正高级新动能工程师要求1954年1月1日后出生,报税年薪20万元以上可不受职称限制;副高级新动能工程师年龄要求于1964年1月1日后出生,报税年薪10万元以上可不受职称限制。具体申报类型和条件详见《温州市新动能工程师引进计划实施细则(试行)》(温委人〔2018〕2号)。

以上项目涉及的文件均可通过“温州人才APP”“温州市人才云平台”(www.wzrctop.com)查阅。

二、申报与遴选程序

1.系统申报(8月1日-8月20日)。各县(市、区)委人才办牵头,宣传部、经信局、教育局、科技局、卫健局等县级归口单位具体负责归口项目(见附件1)人员排摸、申报动员、填报指导等工作,并根据《2019年温州市重大人才工程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择优确定推荐人选,人才特别集聚的单位经市委人才办会同市归口部门商定同意后可适当增加推荐名额。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20日。

申报材料包括基本信息、申报书、附件材料。统一通过“温州市产业兑现系统—温州市人才云平台(www.wzrctop.com)—重大人才工程申报系统”申报。基本信息通过系统填写,申报书以WORD版本、附件材料以PDF版本上传至申报系统。其中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要连续,不得空项、漏项。附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目录要求准备,不得变更目录序号与名称,目录页码要与内容资料页码保持一致。如无法提供某一项附件资料,也附空白页并标注无。

2.形式审查(8月21日-8月31日)。各市级归口部门对各地各单位上报的海外精英引进计划、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高水平创新团队人选进行形式审查,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各镇街(开发区)负责对属地范围的新动能工程师进行形式审查,- 6 -确定推荐人员名单。

3.资格复审(9月1日-9月10日)。市委人才办对海外精英引进计划、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高水平创新团队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复审,确定答辩评审人员名单。各县(市、区)委人才办会同人力社保局对新动能工程师进行复审,确定拟入选名单。出现多头申报的,由市委人才办会同市级归口单位研究确定。资格复审坚持“五个一律不通过”原则:条件不符不通过;逾期申报不通过;填写错误不通过;申报书不完整不通过;附件材料不齐不通过。

4.综合评审(9月中下旬)。由市委人才办牵头,会同各市级归口部门对海外精英引进计划、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高水平创新团队等重大人才工程进行统一答辩评审,产生拟入选人员名单,具体方案另行制定。市委人才办牵头,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对复审通过的新动能工程师计划申报对象进行书面评审,确定拟入选人员名单。

5.公示发文。拟入选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由市归口部门进行核查并提出意见。最终入选名单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发文。

三、其他要求

1.每名申报人只能选择一项申报(高水平创新团队除外);已入选或获得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ABC类人才称号或荣誉的人才团队不再参评本次申报(高水平创新团队除外);已入选原“580海外精英引进计划”、“杰出人才与青年拔尖人才”、“温州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的,不得再申报同类项目;已入选原市“青年拔尖人才”的可参评市“特支计划”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项目,温州市重点创新团队资助期已满且有新重大突破的可申报高水平创新团队。本通知涉及的奖励资助按财政体制兑现。

本工作中“高水平创新团队”的申报由科研处负责;其他项目人才的申报由人事处负责。

联系人:科研处 康 达 联系电话:88332962

人事处 褚鲁吟 88330395

附件: 1.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温州市重大人才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2.人才工程归口单位情况表

3.2019年温州市重大人才工程推荐名额分配表

4.市级归口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科研处、人事处

2019年8月5日

责任编辑:郑凉 最后编辑:2019年08月05日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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