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通告   >   正文

关于开展学院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评优工作的通知

作者:张慧  来源:学生处(团委)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16日 15:57  浏览:

 

各分院(系)团总支、各班团支部、各学生社团: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成长成才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引导和帮助广大青年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努力做到有理想、有追求,有担当、有作为,有品质、有修养,团结动员广大青年大学生坚定扛起温州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探路者”的使命担当,鼓励与引导广大学生积极参与实践。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和《关于开展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各实践队和实践个人以“学习十九大青春勇担当共筑中国梦”为主题,开展了一系列社会实践活动,丰富和深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内容,促进青年学生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过程中增长才干,优质成才、全面成才。暑期实践活动取得了显著成绩,产生了广泛影响,受到了社会各界好评。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巩固社会实践活动的成果,交流和推广活动中的先进经验,经研究决定,特开展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等评选活动。现将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一)优秀组织奖的评选对象为各院系团总支、学生社团。

(二)优秀团队评选对象为各实践队。

(三)先进个人的评选对象为参加院(系)、学生社团组织的实践队员,自行安排实践内容的同学,社会实践指导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暑期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奖:具体要求: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发动及时广泛,筹备工作细致深入;活动内容切合实际,主题鲜明,重点突出;注重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机制建设;宣传报道有序深入,尤其在新媒体应用上加大力度、成效显著。

(二)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奖:具体要求:开展的社会实践活动准备充分,重点突出,主题新颖;队员能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团结奉献的精神扎实开展工作,成效显著;团队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网站等新媒体平台,进行广泛宣传推广,影响广泛。

(三)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具体要求:实践个人必须在整个活动中目的明确,工作积极主动,能用所学知识为社会服务;指导教师工作积极负责,安排活动周密,工作成效显著。

三、上报办法

(一)优秀组织奖、优秀团队、先进个人评选对象必须认真总结,填写相应的表格,并写出内容真实、字数准确的书面材料,字数分别不少于2000、1500、800字。一式一份(统一用A4纸,四号仿宋字打印),并附上有关图片、媒体报道及采访资料、光盘等签字盖章后以院系为单位上交6号楼院团委办公室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优秀团队采取申报制,先进个人采取推荐形式,省级、市级先进最终要进行全院联评。

(三)各系、学生社团按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总人数比例推荐先进个人(包括指导教师)。(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各院(系)团总支要认真做好本次评比活动。严格把关,以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做好此次推优工作,并于11月25日前将相关材料上交6号楼院团委办公室处。

(五)联系人:卓依林(17357756910);办公电话:0577-88315594;电子版报送至邮箱:563779489@qq.com。

相关附件

附件1、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附件2、2018年浙江工贸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组织奖推荐表

附件3、2018年浙江工贸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推荐表

附件4、2018年浙江工贸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推荐表

附件5、2018年浙江工贸学院暑期社会实践优秀指导老师推荐表

 

 

 

学生处(团委)

2018年11日16日

责任编辑:林海春 最后编辑:2018年11月16日 15:57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版权所有 府东路校区:温州市鹿城区府东路717号 瓯江口校区:温州市瓯江口产业集聚区雁云路301号

联系电话:0577-88332966 电子信箱:zjets@zjitc.edu.cn 书记信箱:sjxx@zjitc.edu.cn 院长信箱:yzxx@zjitc.edu.cn

学院纪委监督电话/邮箱:0577-88105228 / gmjw@zjitc.edu.cn 浙ICP备12044836号

Connect: